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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浏览:15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3 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部 长  陈 竺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1

  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

  卫生部

  1985.6.1

  2

  卫生部部属医学科学研究机构人员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5.6.30

  3

  妇产科专科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6.6.30

  4

  全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7.4.20

  5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6

  家庭接生常规(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7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卫生部

  19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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