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所简介 律所荣誉 党建园地 少平动态 律所团队 案例精选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
杨少平
 邓克,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
邓克
王飚,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
王飚
  陆斌律师系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陆斌
  蔡岳祥律师一九八六年毕业于苏..
蔡岳祥
  邢君明,1986年从苏州大学..
邢君明
  卞为军律师,2001年毕业于..
卞为军
邹叶锋律师,200..
邹叶锋
  陆晓丹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20520..
陆晓丹
  张桂好律师2000年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获法..
张桂好
  王宇红律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
王宇红
  时文杰律师,男,汉族, 苏州..
时文杰
   ..
翁伟东
  龚蕾蕾,实习律师,女,汉族, 苏州常熟人,毕..
龚蕾蕾
杨蓉律师,女,汉族, 江苏常熟人,毕业..
杨蓉
傅迪凡律师,男..
傅迪凡
季燕兰
..
邹家龙
..
陆超
..
张骥
..
钱贲
孔德城
..
崔承倩
赵静佳
..
陈静宇
..
杨扬
..
周倩
袁维,执业律师,男,1986年3月生..
袁维
周一凡
邬俊
..
吴梦洁
陆梦兰
马佳霖
联系方式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
地址:常熟市黄河路12号常熟国际贸易中心B楼1107、1108室
电话:0512-52827570
新法速递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法速递
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
浏览:817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 六十一 号

  《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

  我局决定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3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0号发布)第二十三条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二十三条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以及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所有版权 ©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0051623号-1
地址:常熟市黄河路12号常熟国际贸易中心B楼1107、1108室   电话:0512-5282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