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平
二十五年前,也就是一九八六年七月,我和在座各位青年律师一样,有幸加入到了常熟的律师行业,我家在常熟福山农村(现在的海虞镇),远离城镇,从苏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只身来到常熟,可以说是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通过二十五年的努力,我在常熟乃至苏州律师界有了一席之地。我想借今天这个机会,把我成长经历中的一些想法和体会和在座各位进行交流、分享。我总的感受是“四个有”:要有不断进取的精神、要有团队合作的思想、要有对外交流的意识、要有感恩社会的心态。
一、要有不断进取的精神
1、要上进。
就创收方面而言,记得89年刚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定我的目标是9000元,这对一个涉足律师业不久的我来讲,无疑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但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的关心支持,当年我完成了1.7万元(90年3.3万元);91年我提出来了“小鸡捡到黄豆,稳夺5万元”的口号,年终完成了5.1万元,93年突破了10万元大关,完成了11.2万元; 2000年突破50万元大关,完成553200元; 2004年突破百万元大关,完成1111000元。2007年突破了200万元大关。我就是凭着这么一股韧劲,向更高目标攀登。在自身努力的同时,在每月的事务所会议上,我及时通报各律师事务所创收及各位律师的创收,让各位律师知道自己在常熟律师中的位置。记得2007年为实现“锐意进取、目标超千”的既定目标,我要求当初的17名律师都需做到自加压力,负重奋进,要寻找自己的竟争对手,所谓的“捉对厮杀”,对七位合伙人提出以下要求:我要逼近华元;邓克律师要取我和华元的长处,在现有基础上再创新高;王飚律师要和卢携律师竞争,严国军律师要与张翼律师相比;蔡岳祥律师要赶超沈逸、邱国恩律师;陆斌律师要远超戚威律师(陆斌06年35.8万元,戚威06年37.3万元);龚晓春律师进常熟律师的前30名。在行政管理方面我们要主动向华元民信所学习;在合伙人的率先意识上,要向天合所看齐。在这一倡议下,全所律师化压力为动力,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态势。经过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年末时我们自豪地说,我们实现了年初提出的“锐意进取,目标超千”诺言,我所成了常熟律师行业中第一家超千万的律师事务所。应该说,这在常熟市律师行业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当年度全省有1037家律师事务所,其中30家超千万,我所名列其中,在苏州有7家,我所排名第6,在苏州律师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2、要规范。
在承揽业务时:一方面不要饥不择食,当事人可以选律师,律师也当然可以选择当事人,要懂得保护自己,同时,同行要相互保护,不要拆台;开玩笑的说法:相互包庇大家有利,相互吹捧,大家受用。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切忌如判决书收到后不按时送达当事人等这种低级错误的发生,一定要强化规范意识。关于这,我想说三个方面。
(1)遵守时间
律师由于执业的原因,对于时间的反映相对要迟钝些,还是从我说起吧!为一顾问单位办事,连续多次去上海处置相关事宜,每次讲好早上六点半在虞城大厦门口集合乘车,我每次总是迟到5到10分钟,其余的人都是提前5到10分钟,我总是为自己解释:我没当过兵,所以时间观念差,而顾问单位的老板不客气地说:不遵守时间的人,就是不守信用的人,我不和不守信用的人打交道,这对我刺激很大,不守时间的陋习由此彻底改变,开庭、开会准时,成了我的良好习惯。作为律师出席民事案件庭审活动,法院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超过半小时的,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可以视为不到庭作缺席判决,而你如果出席刑事案件的庭审,氛围大相迳庭,你如果迟到,法官、检察官都端座在上面,让你会无地自容,建议青年律师多办些刑事案件,在遵守时间方面,对你们肯定有很大的帮助。
(2)手续齐全
a、最近在我身上刚刚发生一件事,那就是所谓的安吉之行,我和所内的龚晓春律师是常熟某一单位的法律顾问,有一案件在浙江安吉进行诉讼,因龚晓春律师有其它事宜无法前往出庭,我自告奋勇,早上六点出发,9点半到目的地,临时更换了代理人,法官问我有无携带手续,没有,我提出来在原来的委托书上写上我的名字,法官认为不行,几经交涉,没能如愿,最后只能是作撤诉处理,减半收取的诉讼费由我们代理律师吃进后另行起诉,类似这方面的事情之所以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究其原因我们大部份的时间是本土作战,人情面熟,象在委托书上增加我的名字是常有的事,导致对规范的概念淡薄,从这一事例中要吸取深刻的教训。那次同行的还有刚参加律师工作的杨蓉,我对她说做律师也有赔钱的时候。所以作为律师异地作战,对你也肯定有很大的帮助。
b、细节决定成败
有一次我陪同常熟法院到洛阳执行,临行之前,老板为我们饯行,并亲自护送我们到无锡乘火车,我们十分感动。至无锡时,一路熟睡的老板才说出火车票在羊尖,中途需取,但为时已晚,我们只能折返,事后常熟法院委托对方法院执行后隔了一个阶段又直接前往执行,事情变得十分复杂,执行效果很不理想,经常出门在外的知道:律师证、火车票、机票等等是何等的重要!
3、要钻研
a、要不断学习法律规定,尤其是想方设法寻找一些中院、高院内部规定,因为这具有相当的实用性和指导意义。(《量刑细则》)
b、要保持真抓实干的精神,俗语说得好,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人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要知道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广告,所以,始终将人家的小事当作大事认真负责地处理。我感觉,你真心为人家办了一件实事,好事,绝大部份人是不会忘记你的,有的甚至让你终身受益。
4、要总结。
惊心动魄的案件,必要时进行阶段性总结。我曾撰写过《一字价值二十万,定金无需双倍还》、《草原上的较量》、《智斗》,这些办案手记将锁定我一个阶段的工作成果。
二、要有团队合作的思想
俗话说;独木不成林,要把事务所律师业做好、做强,靠个人的力量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必须团结全所人员,调动所有人员的积极性,万众一心,才能众志成城,在工作中,我正实践着这一理念。
1、团结一帮人
应该说,我所的另外六位合伙人,个个都是人物,截止2010年12月底,在常熟律师创收超百万前15位的人数中,我所占了四位,他们是我、邓克、严国军、杜存朋。在应聘担任法律顾问的问题上,充分发挥合伙人的作用,我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区域、各位合伙人的特长,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2003年以前的老顾问单位继续和敬业精神好的邓克律师合作;虞山镇范围的供销、商业系统,我主要是的反应机敏的王飚律师合作;农商行和金融方面,我主要是和聪颖善悟的陆斌律师合作;房地产、股份纠纷等方面,我主要是和拥有深厚理论功底的龚晓春律师合作;董浜、徐市方面,我主要是和发展后劲十足的严国军律师合作;经委、发投公司方面,我主要是和行政法的研究生杜存朋律师合作;支塘方面,我主要是和后起之秀时雪峰律师合作。和擅办刑事案件的蔡岳祥律师也有相当的联系,尽可能发挥各位合伙人在为顾问单位服务中的作用。平时维护由他们负责,重大法律问题我主动参与,我在从中起一种开拓、督察的作用。我与各位合伙人在工作上你支持我,我帮助你,合作非常愉快。在相关案件代理问题上,充分发挥聘用律师作用。案件方面,人家找到我,我则根据案件的难易、当事人关系的疏近、聘用律师忙空及各自的特点,合理安排,一般性的案件委派聘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我一年办二到三只,关系特别亲近的难得直接办,但苏州中院以上的案件必须由我亲自主办,这样下来令我摆脱了案件缠身的困境。
2、实行传、帮、带
要是说我所有什么特色,传、帮、带算是一个。从建所当初,我与邓克、陆斌律师的合作,进入到现在的我带时雪峰、邹叶锋、卞为军,邓克带张桂好、陆晓丹,王飚带徐金宝,蔡岳祥带王宇红,严国军带朱杰,王飚、龚晓春取长补短,徐金宝与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高巧生结对作业,都达到了良好的效果。记得在2005年,我所新进5位人员,其中2位通过司法考试,实习律师证已办妥,3位分别领取律师助理证,我分别为他们指定专门的指导老师,同时要他们以书面方式回答、以、下四个问题:一是为何选择律师职业;二是为何选择少平所;三是你能为少平所带来什么;四是你需要少平所为你做些什么;其中王宇红对“为何选择律师职业”的问题作出了“我喜欢、我选择”的回答,朱杰对“为何选择少平所”的问题作出了“俗语说‘良禽择木而栖’,少平所是难得的栖身之地,我也会努力成为有能力择木的良禽,成为少平所的一员”的回答,王志琴对“你能为少平所带来什么”的问题作出了“今天我为少平所骄傲,明天少平所为我骄傲”的回答,令人鼓舞,也让人看到了少平所明天的希望。另外,我还二次组织他们旁听由我出庭代理、辩护的庭审,让他们写出庭后观感,及时点评,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尽可能让他们少走弯路。针对时雪峰律师在年终小结时谈到的“做得多,想得少,只管蒙头做事,而不注意及时地总结,个人的精力几乎被用到了极致”的现象时指出;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要分清主次,忙中不乱,律师业是主要的,参与公益事业是次要的,要和新来的实习律师陈心刚协调好,发挥其作用,让自己腾出更多的时间,做更大的事情。针对邹叶锋律师在取得专职律师证之后有着旺盛革命斗志,(刑事案件代理至虎丘法院的)客观现象,及时指出:要调整思路,要多听、多看、多思,不能蛮干,走特色之路。通过上述努力,各位长进较快,杜存朋律师进步明显;后起之秀的时雪峰脱颖而出,邹叶锋律师办理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案件在业内小有名气,卞为军律师正后来者居上,王宇红律师也有不凡的表现。
3、我所的上述作法,期待着对在座各位有所启发、借鉴。同时,建议在座各位年轻律师在尽可能师从一资深律师的同时,信奉一外地所广告语说到“我们共同对你负责”的信条,切忌单兵作战。在加强与本地律师合作的同时,提倡与外地律师之间的合作。有二种方式:①在自己充当代理人的同时,建议委托单位单独聘请外地律师作代理人,协议另订。②聘请律师的费用由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再由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外地律师事务所订立协议明确责权利,实行分包制,这样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举例说明)
三、要有对外交流的意识
就是加强律师与律师、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外地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交流,从中找出差距迎头赶上。
1、我曾经受邀请到天合所做了《敞开心扉,共谋发展》的交流,同进也邀请“天合所”曹正丰主任、邱国恩律师分别以《心心相印,和谐发展》《如何当好一名律师》为题介绍了“天合所”律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拉开了本地事务所交流的序幕,之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交流蔚然成风。
2、2004年,当我还在为个人创收超百万的时候,通过我和外地从事律师工作的同学交流,发现他们早在2002年就已经超越此目标,为此,我感到落伍奋起直赶。
3、2005年,无锡神阕律师事务所已经成为双千所,即律师创收超千,办公用房超千,我就向局建议,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至该所参观学习、取经,在总结大会上,我发出了“靠得近、学得来、赶得上”的感慨,在这次对外交流的过程中,就是如何开发的问题取得了真经。这要分二个方面来谈,一是从顾问单位角度看二次开发问题,例如:在我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中,农商行顾问费从3万涨到现在的7万元,同时与该行协议还明确:遇案件代理费收50%,个案最低不少15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我采用类似的方法,在常熟经委、常熟开关厂等顾问单位,成功实现了二次开发,达到了双赢的效果。二是从案件角度来看二次开发问题,应当大力提倡有选择地实行风险代理。作为绝大多数当事人而言,请律师付费的心理素质相当成熟,我们只是没有过多地去揣摩、把握。如果说选择对经济纠纷案件进行风险代理,可以大大提高回报率。借这个机会,我想谈一谈2005年度我是如何代理波司登诉杭州金弘三鸟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购销羽绒合同纠纷案、又是如何计收代理费的?案情很简单:波司登预付定金500万元,被告因羽绒价格上扬,故仅供部分货后造成违约。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和波司登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本案标的以848万元计,应收代理费为16余万元。鉴于甲、乙双方较长时间的友好合作,乙方以上述总额的60%收取代理费,实为9.7万元。除上述代理费外,甲方通过乙方代理追回的数额超过500万元部分,双方商定:如果保全一次性成功,甲方按超过500万元部分的10%支付乙方,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如果不是一次性成功的,甲方按超过500万元部分的20%支付乙方,作为对乙方的奖励。该案最后以和解结案,被告除退还500万元定金外,实赔250万元,我所依约再实收代理费25万元,个案收取34.7万元创历史新高,我想:只要我们把握机会,多撒风险代理费的网,你的创收一定会有长足的提高。当然对工伤、交通事故等规定禁止风险代理的则不在此列。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所也终于挤进了全省为数不多的双千所行列。
4、2008年,我有幸参加了由苏州市司法局组织的的到上海参观三家律师事务所的活动,三种类型,从中找出了差距,摆正位置,带队领导意见,“少平,你还是在常熟农家乐吧”!把我所打造成江苏有名、苏州有位、常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这就是我对常熟农家乐的理解。2009年度我参加了与苏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新天伦事务所的年会,通过比较,发现了我所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平时,我和北京大成所南京分所主任沈永明经常交流,学习他们的先进理念,其中他谈到的“知名度、巧收费、办好事、快收费”的经验,对我启发也很大。2010年9月我参加了江苏省律师协组织的赴港培训班,从而进一步拓展了视野。
四、要有感恩社会的心态
1、认真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2004年我成功办理了展颂平赡养案中,当展颂平夫妇谈到“要不是杨律师劝我,我早就不在了,杨律师比我儿子还好!”时我非常的满足,我认为这比任何物质奖赏还好!该案被常熟市司法局评为当年度法律援助案件一等奖,我代理的诸玉英客运合同纠纷案,王俊人身损害赔偿案分获2006年、2007年度江苏省十大法律援助案件名案之一。
2、尽力资助家境确有困难的学生上学
多年来,我经常捐资助学,目前就捐助着四个贫困学生,每月支出1200元。我曾经帮助过一位在常熟打工的四川失学青年汪鑫,说服他回家复读,复读费用由我负担。回家后的汪鑫在给我的信中写道:“今天,我又一次踏进了挚爱的校园,看到了和蔼可亲的老师,热情友好的同学,我是多么多么地激动!”汪鑫所在的村委会也发来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我就是这样尽我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用我发自内心的真情回报社会。
3、衷心感谢关心支持过我事业的人们
(1)在我的提议下,自去年开始每年由律协邀请历任分管律师的局长聚会,汇报常熟律师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成果。
(2)在每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由我发起,会同村里六个事业有成的年轻人共同捐资,发放春节慰问金,已历时五年之久。2009年5月,我个人出资,邀请全村60岁以上的近三十位老人观苏通大桥,登南通狼山,游虞山尚湖,访支塘蒋巷,品美味佳肴,让老人们领略了美好河山,共享着改革开放成果,令老人们感激不已。
二十五年来,我不仅把律师作为我的职业更作为我的事业来做,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创收从小鸡捡黄豆至稳夺百万元、到近几年连续超二百万元。
2、自己也已安居乐业,家住新加坡花园北区,2011后5月28日事务所也顺利搬迁到常熟国贸大厦B座11楼,办公条件焕然一新,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
3、承蒙各位信赖,推举我为常熟律师协会的会长,我还光荣当选为苏州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现在还担任着常熟市人大常委的职务。
各位同仁:上面我向大家讲了我从事律师工作的一些感悟,其中有经验,也有教训,如果你要我说做律师有什么心得的话,我的体会是:做律师首先是做人,做一名好律师,首先要做一个好人。要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办好每一只案件,积小胜为大胜。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为共创常熟律师业更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201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