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疆作交流 共建友好所
为关心和支持新疆的经济建设,日前,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金林浩,带着全所律师的深厚友谊,赴新疆布尔津县司法局,与该地的新津律师事务所结为友好律师事务所,并举行了签约仪式,双方约定,建立业务协作机制、经验交流机制、人才培训机制等,少平律师事务所定期为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业务知识、办案技能、案源拓展等培训,并在人力上、财力上给予支持帮助,使新津律师事务所在近二年内有一个明显的跨越和发展,并将这种友好关系长期保持下去,为求得共同进步。
在签约仪式上,金林浩还代表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少平及全体律师向新疆新津律师事务所捐赠人民币壹万元,用作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建设。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